水泵站根據供水對象對供水可靠性的不同要求,還需選用一定數量的備用水泵。備用水泵的數量要根據用戶的用水性質和對供水安全可靠性的要求確定。
比如:工業用水比居民用水的可靠性要求高,而某些重要工業企業如電廠、鋼鐵廠、煉油廠等斷水后會造成重大損失,一般不允許斷水,所要求的供水安全可靠性更高。
一般來講,備用水泵的設置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允許短時間內中斷供水時,可只設1臺備用泵。
2、在不允許減少供水量的情況下,應有兩套備用機組。
3、允許短時間內減少供水量的情況下,備用泵只保證供應事故用水量。
4、當管網中無水塔且泵站內機組較多時,也可考慮增設一臺備用泵,它的型號和最常運行的工作泵相同。
5、城市給水系統中的泵站,一般也只設一臺備用泵,通常備用泵的型號可以和泵站中最大的工作泵相問。
6、如果給水系統中具有足夠大容積的高地水池或水塔時,可以部分或全部代替泵站進行短時間供水,則泵站中可不設備用泵,僅在倉庫中儲存一套備用機組即可。值得說明的一點是,備用泵和其他工作泵一樣,應處于隨時可以起動的狀態。